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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文学网 > 九个哥哥团宠小甜包 > 第333章 不好吃不要钱

第333章 不好吃不要钱

想到能在古玩街上淘换到宝贝,余老师手痒痒了。

在古玩鉴定方面,他是专家.

他坚决相信,苏小甜一个小娃娃都能淘到宝贝,他不可能淘不到。

不得不说,李局长也动心了。

毕竟,这等好东西谁不喜欢?

就算在古玩街淘换不到铜香薰炉这样的好物件,弄个民国清朝时候的也可以啊!

两个人难得想法一致,很快就商量定了要去古玩街淘换宝贝这件事。

苏小甜在旁边听着,并没有说什么。

古玩街上的宝贝,人人可以淘换,谁弄到了就算谁的。

这时候,菜上来了。

苏小甜给李局长点了一道卤猪蹄、一道红烧肉、一道肉末豆角和一道麻婆豆腐。

除了红烧肉,其他三道菜都是新菜式。

李局长喜欢吃,但在这方面还算克制,来过的次数不过两三次。

看到这几道菜,惊喜得不得了。

“闻着就香!”李局长吸溜了一下口水,说道。

也不是没吃过好东西,为什么偏偏就是这壹鸣阁的让人欲罢不能呢?

四道菜是一起上来的,香味扑鼻。

正在兴致勃勃讨论的兄弟两个都没什么兴趣继续讨论古玩的问题了。

美食当前,还忙着讨论古玩,那不是傻子吗?

苏小甜知道余老师的食量大,专门盛了大碗的米饭,而且是两碗。

“还是小姑娘会做人,知道我饭量大!”

余老师一面大口吃着红烧肉,一面夸赞苏小甜。

苏小甜简直就是别人家的孩子,聪明机灵会做人,学习又好。

“余老师您多吃点,我们家的米饭也好吃。”苏小甜不遗余力地称赞。

他们家的白米饭确实很香,毕竟是从系统商城里淘换出来的白米,那味道别提多赞了。

再加上苏奶奶就算煮米饭,也讲究火候,煮出来的米饭不光亮晶晶的,味道更好。

“就是这个猪蹄,实在是没什么吃头,骨头多,不像肉吃着爽。”余老师说话的时候,看向猪蹄的眼神都是嫌弃的。

苏小甜笑着说道:“这道卤猪蹄可是我家餐厅里最近推出来的主打菜,您二位先尝尝,要是不好吃,不给你们算钱。”

李局长和余老师二人都是冲着软烂可口油汪汪的红烧肉去的,并没有将这盘卤猪蹄放在眼里。

有红烧肉吃,谁去吃猪蹄啊,那不是傻吗?

可是,如果不要钱的话,倒是可以吃一吃。

再怎么,这也是肉啊,带着肉的香味呢。

没错,二人从头到尾想的都是不花钱吃猪蹄。

两个人确实没有想过猪蹄有什么好吃的。

毕竟,猪蹄这玩意儿,总让人觉得有一股子猪腥气,再怎么做,也不可能比肉好吃。

苏小甜这丫头托大了,该不会等会儿就后悔吧?

“你说真的?小甜啊,你说了能不能算?”余老师一面扒饭一面问。

可别小姑娘说了不算。

“当然算,余老师,您先尝尝,尝过之后,要是觉得不好吃,我等会儿给您免了这一盘菜的钱。”

苏小甜对自家的厨艺还是十分有信心的,而且,她对余老师和李局长两个人也有信心。

这两个人并不会因为说了不好吃就免单而睁着眼睛说瞎话。

因此,她才会如此笃定地说。

“那我就不客气了!”余老师盯着苏小甜问。

余老师摩拳擦掌的,就等着白吃这一盘菜。

“您别客气!”苏小甜忍俊不禁地说。

“好!”

余老师说话,真的夹起一块卤猪蹄。

苏小甜笑眯眯地看着。

余老师看苏小甜这副老神在在的样子,忽然就对这看起来红扑扑、亮晶晶的还冒着热气儿的猪蹄多了几分兴趣。

这块猪蹄怎么说呢,看起来还是挺好吃的,好像和之前吃过的猪蹄都不一样。

而且,闻起来味道也好,似乎没有之前吃猪蹄时候的猪腥味。

说不定,这味道还能凑合。

想到这里,余老师也忍不住了,大嘴一张,啊呜一口咬下去。

第一口吃到了软糯的肉皮,继续往下啃,肉皮下面是一层肥而不腻的肥肉。

肥肉之下,又藏了些许瘦肉,更多的是猪蹄筋,弹性十足。

不管是肉皮还是肥肉和瘦肉,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入口即化。

只剩下了猪蹄筋的弹牙。

这一口下去,鲜香的味道让余老师忍不住眯上了眼睛。

太美味了,只以为红烧肉美味,没想到,猪蹄儿也能做成如此美味。

壹鸣阁这厨子,真是绝了。

看起来,就算最寻常的食材,在壹鸣阁也能变废为宝。

余老师的表情,已经足以说明问题,苏小甜了然地笑了。

“这道卤猪蹄可以热吃,也可以凉吃。热出肉香浓郁入口即化,凉吃有嚼劲,q弹顺滑。”

苏小甜嘴里说的q弹是什么意思余老师没有用心体会,他这会儿忙着领会卤猪蹄的香味呢。

李局长在一旁看着自家表弟一口浓油赤酱的猪蹄下去,像是吃到了人间美味一样,觉得表弟这是夸张了。

再好吃不就是猪蹄?

“我相信好吃,可也不至于让你露出这样的表情吧?”李局长撇撇嘴说。

真是越来越没出息了!

余老师才不理会李局长,他一口接着一口地咬着猪蹄上层次分明的肉。

好吃,真是太好吃了。

以前怎么不知道猪蹄还能这样好吃,错过了多少美味啊!

来不及说话,一块猪蹄已经下肚,余老师毫不客气地拿起第二块猪蹄啃起来。

“真有这么好吃?”

看着表弟似乎不像作假的样子,一连吃了三块猪蹄,都不停嘴地,李局长忙了。

他忙就伸出筷子要夹一块猪蹄,却没想到,余老师直接端起猪蹄盘子朝着自己怀里送。

“表哥,我这个当表弟的得让着你,红烧肉给你了,我吃亏点,吃猪蹄就行!”

李局长:“”

当他是傻子呢?

他这个表弟什么时候这样谦虚过?

还让着他?

凡是他有点儿什么好吃的不让着他,都能去告状。

今天这猪蹄不肯给他,情愿让他吃红烧肉,只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猪蹄比红烧肉更好吃。

其实也不是猪蹄比红烧肉好吃,而是因为红烧肉常见,而且,凡是烧得可以,都不至于难吃,猪蹄就不一定了,因此让人更加觉得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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